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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熱病疫苗施打後可以維持多久?多少年以後需要再追加施打?

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自2016年7月11日起,「黃熱病疫苗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有效期限將由原訂10年改為終生有效,先前已核發的證明書則不受原註記有效日期限制,不需換發即可繼續使用。
接種疫苗後90%以上的人可產生長期保護力,故不需例行追加接種。然而,下列罹病之高風險族群,我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仍建議追加接種黃熱病疫苗:
1.前往流行地區前追加1 劑:
(1)在懷孕期間接種過黃熱病疫苗者。
(2)接種過黃熱病疫苗後,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者。
2.欲前往流行地區前且距上次接種超過10 年,追加1 劑:
(1)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者。
(2)因旅行季節、地點、活動或停留時間而有較高感染風險者。
3.常規性處理野生型黃熱病病毒的實驗室工作者,每10 年追加1 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