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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

臺大醫院 劉庭碩/林怡妏

 

麻疹

病原:

麻疹病毒(Measles virus)為單股RNA病毒,屬於副黏液屬病毒,僅有一種抗原型。是小兒時期最重要疾病的一種。

傳播途徑:

麻疹是一種急性、高傳染性的病毒性疾病,通常經飛沫或患者的鼻咽黏液接觸而感染。病患在皮膚出疹的前後4天內具有傳染力,所以在麻疹的檢驗報告尚未出來前或在出疹前後4天內,建議病患要採隔離措施,以避免傳染給沒有免疫力的人。

地理分布:

麻疹的流行遍及全世界,在冬、春之際易大流行,人類為唯一的宿主與傳染窩。

臨床症狀:

麻疹潛伏期以出疹日為計算基準,受感染至出疹約7-18天。其前驅症狀為:發高燒、鼻炎、結膜炎、咳嗽和在發燒3-4天後口腔下臼齒對面內夾側黏膜出現柯氏斑點(Koplik spots)。前驅症狀3-4天柯氏斑點出現後,會繼續發燒,並且在24-48小時後,典型的斑丘疹出現於耳朵後面,再擴散至整個顏面,然後慢慢向下移至軀幹(第2天)和四肢(第3天),皮疹在3-4天的時間內覆蓋全身,並持續4-7天。病人出疹時病情最嚴重,且發燒至最高溫。皮疹出現3-4天後,會出現鱗屑性脫皮及留下褐色沉著。約5-10%之患者因細菌或病毒重覆感染而產生併發症,併發症包括中耳炎、肺炎與腦炎。

腮腺炎

病原: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所引起,屬副黏液屬病毒。

傳播途徑:

流行性腮腺炎是經由飛沫及直接接觸病人的口水所傳染。可傳染期為流行性腮腺炎發生前6-7天至發生後9天,尤其是發病前48小時之感染力最強,病發後14天內尿中也可能帶病毒。無症狀之感染亦具傳染性。

地理分布:

腮腺炎的流行遍及全世界,人類為唯一的宿主與傳染窩。腮腺炎好發於春、冬二季,並且盛行於9歲以前,以4-9歲為最高峰。

臨床症狀:

典型腮腺炎的潛伏期約12-25天,一般為18天。流行性腮腺炎的前驅症狀為1-2天的疲倦、食慾不振,接下來為腮腺(耳下腺)疼痛、發燒、喉嚨痛,有時伴隨顎下腺的症狀。主要臨床特徵為發燒、頭痛、腮腺腫大、一個或多個唾液腺腫大且壓痛。20∼30%成年男性會併發睪丸炎,多為單側;若為雙側,可能導致不孕。5%成年女性則可能併發卵巢炎,但很少會引發不孕症。流行性腮腺炎在早期或晚期常侵犯中樞神經系統而造成無菌性腦膜炎(Aseptic meningitis)。併發腦炎(Encephalitis)之發生率為六千分之一,平均致死率為1.4%。腦膜腦炎和睪丸炎亦可在唾液腺不被侵犯下發生。

德國麻疹

病原:

德國麻疹是由德國麻疹病毒(Rubella virus)經呼吸道感染所引起。德國麻疹病毒是一種RNA病毒,只有一種血清型。

傳播途徑:

德國麻疹可由接觸到感染病人的鼻咽分泌物而傳染,例如經由飛沫空氣傳播或與病人直接接觸而傳染。在擁擠的環境中,所有易感受宿主(未施打疫苗者)皆可能受到威脅。德國麻疹患者在皮膚出疹前後7天都具有傳染力,而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患者的咽喉分泌物和尿液,有大量的德國麻疹病毒,可以感染給其他人。6 個月大的嬰兒有31%可分離出病毒,一歲的嬰兒有7%可分離出病毒,甚至到2 歲大時,有些病例仍然可以分離出病毒。一般來說,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均可產生永久性的免疫,而已經有免疫力的母親生下的嬰兒,大約在出生6 到9 個月內會有來自母親的抗體所保護。

地理分布:

德國麻疹的發生為世界性,好發於冬末春初季節。

臨床症狀:

疾病潛伏期平均約為14到17天,最長可至21天。患者在感染後的第一週不會出現症狀,但到第二週會在枕部、耳後摸到淋巴結腫大,之後出現輕微發燒、全身倦怠、頭痛、輕度鼻炎、結膜炎等前驅症狀,緊接著在臉部及頸部出現紅斑丘疹,1到3天後疹子就會往下擴散再漸次消退。疹子大約維持3天左右,所以在臨床上又有另一種說法,稱為三日疹。大約有25到50%的患者不會有明顯的出疹情形,僅有類似感冒症狀,故常感染而不自知。而有部分患者,尤其是女性,會發生關節痛或關節炎的情形。若孕婦感染德國麻疹,病毒可能透過胎盤垂直傳染給胎兒,因而造成死產、自然流產或胎兒主要器官受損,如先天性耳聾、青光眼、白內障、小腦症、智能不足及先天性心臟病等缺陷,統稱為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

 

Q:前往哪些國家的旅客,建議施打MMR疫苗?

A: 麻疹、腮腺炎及德國麻疹的流行遍佈全世界,若要前往之國家近年有疫情爆發,必須確實接種MMR疫苗或確認自身已有免疫力。個別國家疫情請至疾管署網站查詢。


 

Q:MMR疫苗需要在出國前多久施打?需要施打幾劑?有無需要開立接種證明?

A:

我國目前兒童常規MMR疫苗接種為2劑,第一劑為滿1歲時,第二劑為滿5歲至入小學前。

我國育齡婦女也有公費提供MMR疫苗,對象如下:

  1. 1971年8月以前出生且未感染過德國麻疹者,可公費提供1劑MMR疫苗;
  2.  1971年9月以後出生者,依當時政策應已至少接種過一劑含德國麻疹疫苗,如現今檢測不具徳國麻疹抗體並出具德國麻疹抗體陰性證明,亦可公費提供1劑MMR疫苗。
  3. 外籍配偶育齡婦女:針對首次來臺申請居留而無徳國麻疹疫苗接種證明者,或經檢測不具徳國麻疹抗體並出具德國麻疹抗體陰性證明者,公費提供1劑MMR疫苗。

 

而對於需前往麻疹流行地區旅行者:

1. 1歲以下:基於1歲以下幼兒前往流行地區仍有感染風險,建議6個月以下嬰兒暫緩前往,6個月以上未滿1歲嬰兒,可先行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惟滿12個月後,仍需按   時程完成2劑公費疫苗接種(兩劑至少間隔4週)。

2.1-6歲之學齡前幼兒,建議依照國家之預防接種時間,至少接種1劑MMR疫苗2週之後再前往。

3. 6-18歲者:小時候已完成兩劑接種,其保護力還在,此時還不需追加。

4. 1981年以後出生的成人:對麻疹而言,臺灣地區中高齡民眾因自然免疫之故多有抗體。而1981年以後出生的成人,雖小時候有打過例行性接種,但隨著時間抗體效力會逐漸減弱。根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近期將前往麻疹流行地區,針對1981年以後出生的成人,建議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後再行前往。而不論年紀,任何人只要對自身免疫力有疑慮,建議都可以檢測抗體或是直接接種疫苗以確保免疫力。

5. 大學生、軍人、醫事機構人員、教托育機構人員:強烈建議接種MMR疫苗兩劑後再前往(兩劑至少間隔4週)。視各國家及學校之規定,是否須開立接種證明才能給予入境或入學。

 

Q:MMR疫苗施打後可以維持多久?多少年以後需要再追加施打?

A:MMR疫苗是用來預防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的活性減毒疫苗,施打第一劑後預防效果可達93%,打完第二劑預防效果可達99%。曾有研究顯示接受MMR疫苗注射後可維持至少15年的保護力,但由於抗體濃度在個體間的差異極大,因此最好的方法是接受血液抗體濃度檢測後,視情況予以追加施打。

 

 

Q:暴露麻疹之後,再接受MMR疫苗施打有保護效力嗎?

A:接觸麻疹病人72小時內,經醫師評估後,可考慮接種一劑MMR疫苗作為暴露後預防。接觸流行性腮腺炎或德國麻疹,則並無證據顯示施打暴露後疫苗有好處存在。

Q:MMR疫苗施打後可能的副作用有哪些?

A:(1)局部反應較少。(2)麻疹疫苗成分,約5-10%在接種後5-12天,會有皮疹、咳嗽、鼻炎或發燒等症狀。(3)德國麻疹疫苗成分,偶有引起發燒、暫時性關節痛、關節炎及神經炎等副作用。(4)腮腺炎疫苗成分曾有引起輕微中樞神經反應之病例報告,但機率極小。

 

Q:當旅客有哪些情況時,不建議施打MMR疫苗?不適合施打仍需出國的旅客,要怎麼預防?

A:

施打MMR疫苗的禁忌症包括:

1. 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或疫苗的成份有嚴重過敏者,不予接種。

2. 孕婦。

3. 已知患有嚴重免疫缺失者(包括嚴重免疫不全的愛滋病毒陽性個案、先天性免疫缺失症與白血病、淋巴癌等惡性腫瘤病人或接受化療、免疫抑制藥物治療及一個月內曾接受過高劑量類固醇)。但愛滋病毒陽性個案若最近6個月內CD4超過200 cells/mm3、或白血病患者在緩解階段或已停止化療3個月以上,仍可接種。

 

施打MMR之注意事項:

1.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

2. 接受一般肌肉注射免疫球蛋白治療或HBIG者,宜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MMR疫苗。

3. 最近曾輸血或接受其他血液製劑者,宜間隔6個月後再接種MMR疫苗。

4. 曾靜脈注射高劑量(≧1g/kg)免疫球蛋白治療,宜間隔11個月後再接種MMR。

5. 接受結核菌素測驗者,應於接種MMR疫苗一個月後再進行結核菌素測驗。

6. 女性接種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但疫苗施打後4週內發現懷孕,不應被視為中止懷孕之適應症。

7. 曾有血小板低下症或血小板缺乏紫斑症的疾病史者,宜請醫師評估。

若不適合施打仍需出國的旅客,則須做好基本防護。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可由接觸及飛沫傳染,因此旅遊期間應盡量配戴口罩、注意清潔及手部衛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避免長期處於密閉空間內、及盡量避免到疫區或與發病者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