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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茲卡病毒(Zika virus)

  

劉庭碩/吳秉倫

茲卡病毒(Zika virus) 

WHO公布自2015年至2016年1月共累計69個國家或屬地出現本土茲卡病毒流行疫情,其中65個國家屬地疫情持續,包括泰國、菲律賓、越南、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馬爾地夫等;另有13國出現性行為傳染本土病例:包含美、加、義、法、葡、紐、德、阿根廷、智利、秘魯、西班牙、荷蘭及英國。台灣2017年無新增確診病例;2016年累計共13例,最近一例發病日為2016年10月14日,均為境外移入(泰國4例,越南及馬來西亞各2例,印尼、新加坡、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美國邁阿密各1例)。

茲卡病毒為黃病毒(flavivirus)的一種,與黃熱病毒(yellow fever virus)、西尼羅病毒(west nile virus)與登革病毒(dengue virus)同屬;最早在1947年於烏干達茲卡森林中的獼猴體內分離出來,因而得名。過去僅有少數人類感染案例,至2007年第一次爆發群聚感染於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的雅蒲島(Yap Islands of Micronesia);2015年5月,WHO證實巴西東北部出現本土的茲卡病毒感染確診病例,為美洲地區首例。此後中南美洲的疫情迅速擴散,迄今仍無法有效遏止;台灣於2016年1月出現首例境外移入病例。

其傳播方式主要是人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後感染,若此人再被病媒蚊叮咬後,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並透過叮咬其他人傳染。此外也可經由性行為、母嬰垂直傳染、或輸血等途徑傳染。雖然在感染者的母乳中可偵測到茲卡病毒的RNA,但無法從中培養,目前也沒有藉由母乳傳染的病例。

典型感染症狀為微燒、紅疹、手和腳的小關節疼痛或結膜炎,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後眼窩痛、食慾不振、腹痛及噁心等,一般症狀持續約2-7天。另有少數病例出現神經系統(如急性多發性神經炎,Guillain-Barrésyndrome簡稱GBS)或免疫系統(如特異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idiopath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簡稱ITP)等併發症;孕婦感染則有產下小頭症畸形新生兒之案例。近期有愈來愈多的研究結果顯示,這些神經異常與感染茲卡病毒有關。

因孕婦感染後可能導致胎兒小頭畸形,前往疫區應做好防蚊措施;疾病管制署呼籲民眾依循「1+6原則」進行防護:1 個月內,暫緩捐血;6個月內,男女不論有無症狀,皆應採取安全性行為,並延後懷孕。

目前感染茲卡病毒無藥物治療,建議依症狀給予支持性治療,並讓病患充足休息,可用乙醯氨酚(acetaminophen)解除部分不適,使用抗組織胺解除皮疹搔癢,並補充足夠的水分,通常感染後1週左右會自行痊癒;如需退燒,應避免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或非類固醇消炎劑(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茲卡病毒目前無疫苗可預防。若必須前往疫區,應做好防蚊措施。戶外活動時應使用衛生福利部核可含diethyltoluamide (DEET)的防蚊液;至流行地區旅遊,應選擇裝有紗窗或空調設備的居住場所。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至少2週,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孕婦則建議暫緩前往疫區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