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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預防曬傷

 

臺大醫院家庭醫學部 吳沛儒 醫師

預防曬傷


   陽光、裸露的皮膚及曝曬時間是造成曬傷的三大條件,而陽光中的紫外線會導致曬傷。在延熱的夏天,每天早上10點至下午4點,是紫外線暴露最高的時間。 不管是雪地、沙漠、或水上,被陽光曬到都會反光,所以旅客夏天去海灘玩水還是冬天出國去滑雪,都要做好防曬措施。

 

紫外線包含三種成份:UVA和UVB及UVC。UVA會使皮膚曬黑及產生皺紋,是皮膚老化的主因;而UVB則造成皮膚曬傷、老化、及皮膚癌。UVC是最能治癌的紫外線,但會被臭氧層吸收。

 

過多的紫外線暴露會導致皮膚曬傷、提早老化、皮膚的光敏感反應,甚至皮膚癌(包括皮膚惡性黑色素瘤)。 所以長期暴露在陽光下的人,皮膚容易產生皺紋及斑點,沒有保護眼睛的話也容易產生翼狀胬肉、白內障,及黃斑部病變。曬傷後的皮膚會紅、腫、痛,有時還會形成水泡。但是曬傷的症狀不會立即出現,多發生於日曬四小時後,於3到5日後漸漸消失並恢復。嚴重的曬傷有時還會伴隨著發燒、頭痛、皮膚癢,及全身不適的感覺。   


*如何預防曬傷?
1) 避免過度曬太陽
早上10點至下午4點盡量避免在戶外活動太久,即使有遮雨傘或待在樹陰下,還是有被曬傷的機會。而陰天不代表外面沒有紫外線,陰天也會有曬傷的機會所以還是要做好防曬措施。
 

2) 防曬衣服
包括紡織緊密的衣服、深顏色的衣服、長袖上衣、長褲及帽子。也要準備有100%抗紫外線鏡片的太陽眼鏡。
有皮膚癌病史的人,須穿著抗紫外線的高防護指數SPF衣服(SPF>=30),這些衣服的布料通常會含一些幫助吸收紫外線的成分。

 

3) 防護指數辨識

常見的防曬係數標示有: SPF、PA、IPD、PPD,目前台灣常見的係數標示方式為SPF、PA。

SPF代表擦防曬產品之後針對UVB的防護效力。列如,一般人在不擦防曬產品下會在20分中內曬傷,如果有使用SPF 15的產品,會有20x15分鐘(5小時)的防曬效力。但SPF僅針對UVB的曬傷防護數值作為標示,並不代表防護其它的紫外線。

PA是日本厚生省對於紫外線UVA的防護標準,可分PA+、PA++、PA+++,+號越多防護力越高。

至於IPD與PPD都是歐洲對紫外線UVA的防護標示,主要是指有擦防曬產品與沒擦防曬產品對紫外線UVA的防護力比值。

 

4) 防曬產品
防曬品可分為物理性、化學性及混合型。物理性防曬品可反射紫外線,優點是溫和不刺激,缺點則是較油。化學性則可吸收紫外線將其轉換成不傷害皮膚的物質,優點是清爽不油膩,缺點則是可能較刺激甚至引起過敏。現在較新的防曬品皆傾向於物理性及化學性混合型,不僅適合一般膚質,且具有抗UVA、UVB、IR等全效性,如此才可能達到減少色素沉著,延緩皮膚老化及減低皮膚癌發生的機率。

 

防曬用品小知識:
- 至少要SPF 15以上,防汗及防水

- 接觸太陽前30分鐘使用,如果有流汗或游泳,需每1-2小時補擦

- 塗抹時不要忘記擦耳朵、頭皮、嘴唇(也可用有SPF 15以上的護脣膏)、後頸部、手腳背,及所有暴露在外的皮膚

- 防曬乳要含可吸收UVB的成分:

PABA derivatives, salicyclates (homosalate, octyl salicylate), cinnamates (octyl methoxycinnamate, cinoxate)
產品也要含可抗UVA的成分: Avobenzone, ecamsule, titanium dioxide, zinc oxide, benzophenones (oxybenzone, dioxybenzone, sulisobenzone)
- 大部分的防曬產品1-2年後效力會減弱,須注意有效期限
- 如果同時也需要用到防蟲產品,先塗抹防曬乳,再使用防蟲產品 (含DEET成分的防蟲產品會降低防曬乳的SPF將近30%)

 

*治療:

   曬傷後,要多補充水份並移至到室內或陰涼處。在曬傷後塗抹含類固醇成分的藥膏、保濕乳液或蘆薈,可以減緩皮膚紅腫的程度。另外,曬傷部位可 局部冰敷,若有出現水泡絕不可刺破,以免二次感染。